关于招聘12名临床护士的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根据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医院实际需要,面向社会为护理部公开招聘12名临床护士,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已经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招聘岗位要求了职业资格条件的,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应聘。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名额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1 |
临床护士 |
12 |
护理学、护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毕业生要求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年龄放宽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以第一专利人身份取得护理相关专利者; 4.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5.优先条件:有公立三级医院工作经验或完成规培或.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应聘者在简历中提及的每一项学历、资历、奖励等,均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若在简历中提及的信息无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则视为虚假信息,根据招聘要求,我院可认定为无效简历。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资格认定、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附件《简历表模板》的格式要求填写好个人应聘简历,简历表名字修改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以EXCEL形式作为附件1,投递至电子邮箱1619144252@qq.com。相关证明材料制作为PDF文件,作为应聘邮件附件2,一并发送至应聘邮箱。同时,应聘邮件名也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具体投递示例如下:
凡未按要求投递的简历,一律视为无效简历。
本次招聘只接受向指定邮箱的简历投递,其他方式投递的简历,一律视为无效投递。
招聘有效期截止2023年8月11日17:00。
四、招聘流程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我院将按照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程序,组织进行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用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二)具体流程
接收简历→资格审查→专业素质考核(笔试或面试)→综合面试→体检→录取公示→录取。具体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综合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等程序后,确定为此次招聘录用人员。因体检、综合审核、公示等后续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由此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是否递补,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递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简历投递邮箱:1619144252@qq.com
联系电话:028-8776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