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SPETCT机房、甲吸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SPET/CT机房、甲吸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SPET/CT机房、甲吸室)
建设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41号
建设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内容:2020年12月,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编制完成《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17日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批复(川环审批〔2020〕134号)。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医院第二住院大楼2层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在该工作场所内SPECT/CT机房内使用一台SPECT/CT(型号:Symbia Intevo 6,额定管电压140kV,额定管电流345mA,其中CT属III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Tc-99m、I-131及Sr-89,整个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2024年06月04日取得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川环辐证【00354】”,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有效期至2025年08月15日。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有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红
联系电话:13880416691
邮箱:17006872@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