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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关于2023年成都市科技局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     浏览: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关于2023年成都市科技局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2023年成都市科技局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详见附件指南

二、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已审核通过(对应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或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三、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5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不予受理。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7:00时。

提示:请各负责人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负责人自行承担。

(二)分批次评审支持

本次申报的项目按完成网上申报(以处室受理成功、对应项目在申报系统中状态为“已受理”为准,下同)的时间分两批次评审和支持,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7:00前(含)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统一纳入第一批评审,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在2023年予以立项支持;2023年5月8日17:00(不含)之后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统一纳入第二批评审,第二批评审工作将于2023年6月30日之后择机组织实施,符合支持条件的,在2024年统筹安排。

根据2023年预算执行安排,明确了拟支持项目数量的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碳中和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纳入第一批评审并在2023年立项支持,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含)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辜老师;联系电话:87783242

附件:申报指南

科研部

2023年4月2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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