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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浏览:

关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四川省科技厅已启动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原文链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2/7/20/871ff80723f24670ac8327a9d68ddcd1.shtml,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6.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3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5.项目执行期从2023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8.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联合申报需提供协议),盖章部分(承担单位盖章由科研部完成,合作单位需自行完成,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26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8时自动关闭。部分项目指南涉及限项,因涉及评审,我院所有限项类项目务必于2022年8月16日17:00前在系统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将不再受理。如果预申报数小于或等于限项申报数,医院将直接推荐申报;如果预申报数大于限项申报数,医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申报。非限项类别务必于科技厅系统关闭前即2022年8月26日18:00完成提交(含退回修改时间)。

(二)以大学为申报单位的负责人,请按照大学申报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申报。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刘雪娟028-86717593,028-86671925;

2.高新技术领域,王先进028-86730755,61999334;

3.农业农村领域,聂炜玮028-86711518;

4.社会发展领域,贺婧028-86657015;

5.区域创新合作,何修邦028-86730010;

6.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王蔡君028-86613642;

7.省院省校科技创新合作,刘雪娟028-86717593;

8.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张文028-86717490;

9.科技金融融资成本补助,王定川028-86669180;

1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蔡文开028-86783713;

11.软科学,卢忠伟028-86668420;

12.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罗实军,028-86719619;

13.四川高端引智计划,李庆洪028-86720583;

14.科学技术普及,黄文超028-86718520;

15.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叶千028-86728520。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屈智028-86671416;

郑博028-86726725,程小娟028-86726087。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028-85249950,陈丽桦028-65238305;

黄骥028-65238321,彭杰028-65238378。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9925。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辜老师

联系电话:87783242 

附件:1.2023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3.202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申报指南

   4.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科研部

2022年7月2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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