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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任务书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     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计划已下达(具体清单见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完成任务书填报。

一.研究时间

原则上面上项目研究周期2年,研究起止时间为2021月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原则上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3年,研究起止时间2021月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

研究要求

(一)所有研究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符合伦理审查要求。

(三)研究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中医临床研究课题均需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中医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21﹞3号)要求,由课题负责人登录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s://114.255.48.20),按照要求填报有关项目信息。

(五)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三、研究经费说明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部分面上项目(见附件1)给予部分引导资金予以资助,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5月18日12:00前将经费预算交至科研部411,以便尽快制作经费本。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无资助课题的所需经费均需自筹,项目负责人需在《课题任务书》上报时提供自筹资金承诺书(见附件4),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立项。

四、任务书填写流程

请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1〕5号)的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入口”在线填写任务书并提交。

经省局审核通过后,将带有水印的任务书进行打印。

五、网上填报时限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209:00至2021年6月3018:00。

凡逾期未提交任务书的立项课题,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撤销该立项项目。

任务书所涉及的承担单位盖章页请于2021年5月26日17:00前交至科研部411,由科研部统一盖章并返回。

六、材料报送

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的项目任务书(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立项编号的水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于2021年7月2日17:00前交至科研部411,由科研部统一报送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辜老师   

联系电话:87783242

 

科研部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清单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任务书

          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表

                   4.自筹资金承诺书

  • 附件【附件4.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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