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人)拟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要金融服务银行选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要金融服务银行选择项目
	2. 采购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的整改要求和《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川财库【2017】48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资金存放的安全性,方便银行业务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为医院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共同打造银医信息化平台。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九)2017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十一)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十二)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十三)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评比,允许以省分行(及以上)或者分行(及以上)授权下级支行作为备选银行。
	(十四)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09: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116办公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9月18日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
	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028-8776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