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我院现开展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从海外引进的,须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回国,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 
  
	- 
		
			相关要求 
		
		
			1.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已在中国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 
		
		
			2.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四、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行网上统一申报。因限推荐1人,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老师于8月16日18:00前到人力资源部申请申报账号(每人一号,仅提供申报人姓名即可),由学校遴选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具体报送材料事宜后续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8-87783146(小号3328)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