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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基建类项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来源:     浏览:


一、采购项目:为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高效精准地完成审核任务,我院拟通过比选选取第三方公司负责我院基建类项目审核服务工作,欢迎潜在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三、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 下午14:30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印章)。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单以及需求内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一副,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3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61067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2日 下午14:30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本项目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2年3月28日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基建类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一、项目概述:为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审计部工作计划安排,拟选取咨询服务第三方机构,负责医院基建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9.8万元。

三、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7、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均需提供。加盖公司鲜章);

10、法人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实质性条款)

(一)项目清单:本次服务内容需根据医院实际项目发生情况,由多个项目组成,2022年拟开展项目约7个,最终以实际委托项目为准,拟完成的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工程名称

暂定送审金额(万元)

(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

1

小额装饰装修项目

198

结算审核

2

核酸分子实验室改造

200

结算审核

3

核医学科改造项目

320

结算审核

4

ICU改造项目

157

结算审核

5

医院旧房改造

380

结算审核

6

第二住院楼GCP装饰装修项目

275

结算审核

7

临时应急项目

/

结算审核

(二)服务要求:(为项目实质性条款)

★1、服务范围:主要负责医院200万(含)以上项目和200万以下采购人按情况需要送审的基建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含工程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2、如遇医院紧急项目时,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在紧急项目时间要求内完成。

★3、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中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4、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中标后供应商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必须与投标响应的人员配备情况一致。

★5、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国标GB50500—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量计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并结合医院现场实际情况。

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审核目标(2)审核方法(3) 审核依据(4)审核工作步骤(5)审核工作要求(6)审核人员的安排和计划(7)审核质量控制(8)审核服务措施等。

五、商务要求:为项目实质性条款)

(一)报价要求:项目咨询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

1、基本审核费: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下浮%;

2、效益审计费:竣工结算的效益审计费按审减额的%计算。

3、由于医院项目的特殊性,存在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2000元,按2000元收取。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至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根据实际委托的项目据实结算费用,采购人在供应商出具每个委托项目的咨询成果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委托项目的服务费。

2、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9.8万元,具体以实际委托的项目据实结算费用。

六、评审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0%

10分

投标人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下浮20%,得分8.5分;

竣工结算的效益审计费按审减额的5%计算收费,得基本分1分,每再下浮1%,得0.5分(最多加0.5分)。


2

类似项目业绩20%

20分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今具有5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得10分【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每增加一个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同一个单位的同一个项目,业绩不重复计算。

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管理水平18%

18分

根据申请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措施逐项进行评分,包括: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措施、管理组织机构、文档管理机制、员工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6项,每项措施全面、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且符合本项目需求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扣3分,方案针对性不强或可操作性一般或不够完善的每项扣2分,最多扣18分,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4

项目组成员配备16%

16分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资格,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得4分。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

说明:1、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5

服务方案32%

3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描述以下几点:(1)审核目标(2)审核方法(3) 审核依据(4)审核工作步骤(5)审核工作要求(6)审核人员的安排和计划(7)审核质量控制(8)审核服务措施。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3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 每有一项存在不足 (存在不足指内容不完整或分析不到位或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扣2分, 扣完为止。


6

响应时间4%

4分

投标人的响应时间小于12小时的,得4分;响应时间在12小时—24小时之内的,得2分;响应时间在超过24小时的,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


  七 、合同(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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